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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到企业实践 报告手册普定县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到企业实践 报告手册
教 师:
企业名称:
实践岗位:
实践时间: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普定县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条例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实践,基础文化课教师和管理干部每两年有一定时间到企业见习(考察),是教育部统一要求,是教师理论联系实际和培养职业素养的重要环节,是校企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教师晋升职称的必要条件。为做好本项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1、我校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到企业顶岗实践或考察必须按计划并经企业认定后方可实施,参加实践或考察的教师必须服从企业的一切安排,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由企业师傅带班,履行好岗位职责。 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师傅的指导。操作时务必严格按规程进行。 3、要爱护实践企业的所有设备和各种量具以及生产成品,执行企业管理规范,做到文明生产。 4、要按规定穿戴劳动安全服饰,严守工作岗位,思想集中。不准迟到、早退,不脱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实践工作岗位必须向师傅请假,在安排好生产的情况下方可离岗。 5、企业实践期间,每天必须完成实习内容记录。企业实践结束后要写出书面总结,并完成填写《教师到企业实践报告手册》。 6、在企业实践期满后,参加实践教师必须接受企业和学校的考核鉴定,考核鉴定材料由企业确认盖章后,将盖章手册交学校保存。 7、参加实践教师的考核鉴定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鉴定结果作为教师晋升职称、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教师到企业实践联系函(回执)粘贴处
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日志
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日志
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日志
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总结
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考核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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